廢水處理—活性污泥法7大指標
活性污泥法是一種廢水處理技術,是以活性污泥為主體的廢水生物處理的主要方法,以下是該方法日常運行的指標。
1、觀察曝氣
曝氣主要是觀察曝氣池液面的翻騰情況和泡沫的變化情況。
成團大氣泡上升是曝氣系統局部堵塞的表現或曝氣裝置有破損,而液面翻騰不均勻往往是存在不曝氣死角所致。泡沫增多以及顏色發生變化,說明進水水質和進水負荷等運行狀態發生了變化。
2、觀察二沉池
廢水處理正常運行過程中,二沉池上清液的厚度應不少于0.5-0.7m。
如果大范圍污泥上浮,說明污泥可能中毒;如果上清液渾濁,說明進水負荷過高,污水凈化作用差;如果液面不連續大塊污泥上浮,說明池底局部厭氧或出現反硝化;如果泥面上升,往往說明污泥沉降性能差;如果上清液透明但帶有小污泥絮片,說明污泥解絮。
3、曝氣時間
曝氣時間指污水在曝氣池內的平均停留時間,也是活性污泥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機污染物的時間。
處理城市污水的傳統活性污泥法,曝氣時間為4-8h,而處理高濃度工業廢水時,曝氣時間在10~20h,長時可達50h以上。
	 
 
4、剩余污泥排放
隨著廢水處理水量的不斷增加,曝氣池內的活性污泥量也會不斷增加,MLSS值和SV值都會升高。
剩余污泥排放量與采用的活性污泥法及具體的進水水質有關,在沒有經驗的情況下,可大致按進水量的1%左右排放剩余污泥,確切適宜的排放值應根據實際運行結果來確認。
5、感官對活性污泥狀況的觀察
用肉眼觀察活性污泥的顏色是否是正常的茶褐色,同時用鼻子聞活性污泥的氣味是否正常。
若是污泥發黑發臭,通常是曝氣充氧不足;若是污泥色澤較淡,通常是曝氣充氧過度或負荷過低。
6、供氣量(也稱曝氣量)
廢水處理供氣電耗占整個污水處理系統電耗的50-60%,因此供氣量的調整要很慎重。確認供氣量的主要依據是保障曝氣池出口處的DO濃度在0.8~2mg/l以上,其次要符合混合液混合攪拌的需要。處理城市污水的傳統活性污泥法的供氣量一般為進水量的3-7倍。
7、回流污泥量
調節回流污泥量的目的也是為了曝氣池內MLSS值相對穩定,而污水處理廠的回流量一般也是相對固定的。
活性污泥法的回流污泥濃度一般介于7-10g/l。純氧曝氣活性污泥法的回流污泥濃度可超過15g/l,回流污泥沉降比一般在90%左右。
	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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